千萬別忽視泡沫玻璃檢測,小僥幸會惹大麻煩
2021-11-10 19:06:10  作者:中鋼國檢
泡沫玻璃是以廢玻璃以及各種富含玻璃相的物質為主要原料,經過粉碎細磨,添加發(fā)泡劑、改性劑等材料,均勻混合形成配合料,再經過高溫熔化,發(fā)泡、退火而制成的無機非金屬玻璃材料。
泡沫玻璃本身無毒,化學性能穩(wěn)定,具有容重低、導熱系數(shù)小、抗壓強度高、不吸水、不透濕、不燃燒、耐腐蝕等特征,能在超低溫(-240℃)到高溫(+450℃)的廣泛溫度范圍內使用。加上其容易加工且不容易變形,被廣泛應用于石油、化工、冷庫、地下工程、高級建筑等領域,能達到隔熱、保溫、保冷、吸音等效果。
泡沫玻璃之所以如此受歡迎,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即環(huán)保。泡沫玻璃可以采用廢棄物為原料,不僅有廢棄玻璃,還可以采用尾礦、爐渣、粉煤灰等工業(yè)廢棄物為輔助原料,因此泡沫玻璃的應用能夠促進廢棄物的再利用,對改善環(huán)境和促進經濟發(fā)展均有重要意義。
檢測依據
- GB/T 5486-2008《無機硬質絕熱制品試驗方法》;
- GB/T 10294-2008《絕熱材料穩(wěn)態(tài)熱阻及有關特性的測定 防護熱板法》;
- GB/T 14402-2007《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燒性能 燃燒熱值的測定》;
- GB/T 5464-2010《建筑材料不燃性試驗方法》;
- JC/T 647-2014《泡沫玻璃絕熱制品》。
重視檢測泡沫玻璃由于被用作建筑材料和裝飾材料,相關標準規(guī)范對其性能要求也較為嚴格,不同類型產品均需滿足相應的技術指標。以建筑用泡沫玻璃制品為例,由于按制品的密度可將其分為Ⅰ型、Ⅱ型、Ⅲ型和Ⅳ型4個型號,每個型號性能指標要求也有所不同。
項目 |
技術要求 |
Ⅰ型 |
Ⅱ型 |
Ⅲ型 |
Ⅳ型 |
抗壓強度/MPa |
≥0.50 |
≥0.50 |
≥0.60 |
≥0.80 |
抗折強度/MPa |
≥0.40 |
≥0.50 |
≥0.60 |
≥0.80 |
建筑用泡沫玻璃制品強度要求
在進行抗壓強度檢測時,由于檢測裝置為剛性結構,如果由于試樣表面平行度原因使檢測設備的底板和上壓板不能完全和試樣貼合,而是局部受壓,容易造成所測得的抗壓強度不準確,由此也可以看出泡沫玻璃制品外觀及尺寸符合相關要求的重要性。
眾所周知,泡沫玻璃生產過程中添加有改性劑,但改性劑在改善泡沫玻璃某些特定性能的同時,也可能對其他性能造成負面影響,如經過相關研究表明,氧化鋁作為改性劑對抗壓強度有正面影響,但同時會對導熱系數(shù)和閉孔率產生負面影響。所以要通過檢測,最終確認每個參數(shù)性能是否符合相關產品標準要求,能否滿足具體使用需求。
與其他同類產品一樣,在實際應用中也應考慮泡沫玻璃抵抗火災的能力,經燃燒性能試驗,燃燒總熱值和不燃性均要滿足相應技術要求,其中任一項不合格就容易導致安全隱患,所以對其燃燒性能的檢測也至關重要。
在潮濕的應用環(huán)境中,很多保溫隔熱材料會吸收周圍環(huán)境中的水分,造成導熱系數(shù)增大,并且隔熱層內部的水汽凝結還會導致其結構的破壞。泡沫玻璃具有獨特的結構特征,氣泡呈獨立狀,吸水率特別小,只有外表面會吸收很少的水分,但并不能因此省略掉對其吸水及透濕方面的檢測。
在JC/T 647-2014《泡沫玻璃絕熱制品》中,要求工業(yè)用泡沫玻璃制品體積吸水率不大于0.5%,Ⅰ型透濕系數(shù)不大于0.007ng/(Pa·s·m),其他類型透濕系數(shù)不大于0.050ng/(Pa·s·m);建筑用泡沫玻璃制品吸水量不大于0.3kg/㎡,Ⅰ型和Ⅱ型透濕系數(shù)不大于0.007ng/(Pa·s·m),Ⅲ型和Ⅳ型透濕系數(shù)不大于0.050ng/(Pa·s·m)。
正是由于抗壓性能與阻濕性能等多項優(yōu)良性能相結合,使泡沫玻璃成為很多建設工程和其他方面的理想絕熱材料。相信在未來,隨著技術研發(fā)和生產工藝的不斷提升,泡沫玻璃會有更加廣闊的市場,能夠在人們的生產生活當中發(fā)揮更大的作用。